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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 
2007-10-13 19:05:59
 

     问:爷爷留给我们两间住宅地,但是没有字据证明,后经协商以1000元的租金租给伯父使用,伯父家造了房子,请问我们还能要回住宅地吗?

  律师答复:宅基地在农村则是集体所有,个人拥有的使用权是无偿的。宅基地上的不动产(房屋)属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如你家的宅基地上没有不动产,而你伯父又是在该宅基地上建了房,则你无权要回宅基地。如你伯父是先将你家住房拆除再建新房,可就拆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宅基地在城镇,则需土地使用权证(此为有偿使用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据证明,如确属你所继承的财产则可要回,或作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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