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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紧急召回含有“肉毒毒素”火腿肠 
2007-9-17 9:01:44
 
河北、山西五家食品厂生产的“肉疙瘩”火腿肠中含有肉毒毒素,已连续引发多起肉毒梭菌食物中毒事件,国家卫生部昨天发出紧急公告,要求相关企业立即公告收回问题产品,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问题食品。消费者如食用该产品并出现中毒症状的,要立即到医院就诊。

  据介绍,卫生部近日连续接到河北省和山西省发生肉毒梭菌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经河北省卫生厅调查,在石家庄市乾丰食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光食品厂、石家庄市独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定州市新宗食品有限公司、饶阳县健民食品厂生产的“肉疙瘩”火腿肠中检出肉毒毒素,流行病学调查证实发生在河北省和山西省的肉毒梭菌食物中毒事件与上述产品有关。

  为避免类似食物中毒事故再次发生,卫生部发出紧急公告,要求生产、加工和经营上述产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公告收回上述产品。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上述食品。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对生产、加工和经营上述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购买和食用上述产品。如食用上述产品并出现类似中毒症状的,要立即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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