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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回应输台大闸蟹含致癌物报道 
2007-9-29 11:10:03
 
针对大公网九月二十一日关于台湾从大陆进口的大闸蟹含有致癌物的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昨天下午四点三十分明确表示,今年迄今为止大陆检验检疫机构没有检验放行输往台湾地区的大闸蟹,输台大闸蟹的检验检疫标准仍在协商中。

  国家质检总局称,今年年初大陆有关方面通过民间团体与台湾有关方面协商输台大闸蟹的检验检疫标准问题,并根据台湾方面四月份提供的要求,双方于七月份就检验检疫标准和动物卫生证书等达成一致,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有关要求下发执行。

  但台湾方面八月份又突然提出新的要求,以其“正面列表”没有列出任何可用于大闸蟹药物为由,要求大陆方面对输台大闸蟹检测十六种药物残留,且都必须低于仪器检测限(即不得检出)。由于这些要求过于苛刻,没有科学依据,不符合WTO有关规则,致使大陆大闸蟹到了上市季节仍不能出口台湾地区。

  据悉,目前大陆有关方面仍在积极与台湾方面进行协商,争取尽早就检验检疫标准达成一致,促进大闸蟹早日出口台湾地区,满足台湾同胞喜食大闸蟹的消费需求。完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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