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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婚姻无法挽回杀妻被判死缓 
2006-11-19 11:23:57
 
 中国法院网讯   云南籍农民谭学耀只因感觉婚姻不能挽回,竟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日前,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杀妻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谭雪耀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谭雪耀与林玉婷于2005年5月2日登记结婚,因感情等方面的原因,双方于2006年1月21日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但直到案发二人也没有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期间,林玉婷曾与他人谈婚论嫁。

    2006年4月12日,谭雪耀来到广西博白县与林玉婷商谈二人的婚姻问题,二人在博白镇上一旅馆住宿。同月14日凌晨5时许,谭雪耀感到与林玉婷的婚姻无法挽回,感情已经破裂,遂产生了杀死妻子的念头。他先用双手掐被害人林玉婷的脖子,在遭到反抗后,又用小刀朝林玉婷的胸、腹等部位乱刺,之后又抓住林玉婷的头往墙上撞击,致使被害人林玉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旅馆服务员发现案发房间情况异常后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将谭雪耀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被告人谭雪耀辩称,案发前,其与林玉婷因对婚姻感到绝望,相约自杀。被害人林玉婷是在与其相约自杀中,谭雪耀割破手腕后林玉婷又放弃自杀,才导致被告人杀人。

    玉林市中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该情节仅有谭雪耀个人供述,且无其他证据印证。谭雪耀所写的字条,虽有“生不能在一起,但死可以死在一起”等内容,但因是谭雪耀所写,不能作为认定林玉婷与谭雪耀相约自杀的证据。根据被告人谭雪耀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合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判决被告人谭雪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谭雪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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