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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不合男友杀死同居三年女友分尸 
2009-2-28 8:18:05
 
作者: 谢益 王鹏    发布时间: 2009-02-27 14:08:52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7日上午,河北省秦皇岛中院召开宣判会,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罪分子廖世海的死刑复核裁定,宣判会结束后,廖世海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3年4月起,被害人朱某与被告人廖世海相识并同居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某小区。2006年8月23日13时许,廖因想在同居处的大卧室睡觉,朱未允,双方遂发生争吵。愤怒之下,廖世海将朱按倒在床,用枕头压住其面部直至朱死亡。随后,廖将尸体肢解,分别放入两个编织袋。清理现场后,廖到银行从朱的活期存折上支取人民币4000元。当晚18时左右,廖驾车沿102国道至抚宁县大新寨镇,将装有碎尸的两个编织袋抛弃在公路西侧护坡上。2006年10月27日,警察在深圳某货运公司将廖世海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世海将被害人朱某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杀人后肢解抛尸,手段非常残忍,情节极为恶劣;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遂判决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处理被害人朱某后事的丧葬费等各种费用,合计人民币17599.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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